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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於2008年1月※

 

輸入好最後一個個案的資料,將所有相關的文件紀錄歸檔後,終於結束了在母校附設醫院的照會訓練。在這三個月裡發生過許許多多的喜怒哀樂,無法以寥寥數百字記錄全部的點點滴滴,我的心理治療督導醫師曾說:「在事後記錄你第一時間所想起來的!」就姑且先把我第一時間想到的紀錄下來。

 

 

照會( consultation)就是請其他科別的醫師提供治療上的建議,雖然每位醫師執業前都通過執照考試,也背過許許多多各專科的知識,但隨著時代的進步以及分工越來越細,不要說隔行如隔山,光兩種不同的專科間就可能橫亙著連綿不盡的峻嶺,也因此每個專科都有照會訓練,以期每位醫師日後不但可以明瞭橫跨兩種科別的病狀,也可以為他科同業提供專業的協助。  

 

雖然有所謂的「大科(內、外、婦、兒)與「小科」之別,但發照會單時,對任何一科的照會醫師都必須要相當地敬重,畢竟在醫療過程中還得仰賴對方的專業背書。記得還是小銀蛋(intern,實習醫師)的時候,即使代筆寫照會單時,語句極盡謙卑恭敬之能事,照會醫師可能還是會面帶寒霜,不知道隔了多久才抵達,並且斥喝著:「問我該怎麼辦…我怎麼會知道?這是你和你的主治醫師的病人欸,又不是我的……」恭送「晚娘」後,還是不知道從這次照會裡,得到了什麼有用的資訊。 

 

曾幾何時,當我稍微有點年資,開始看照會後,某次經過某科護理站的時候,聽到某位銀蛋醫師語帶抱怨:「怎麼照會醫師還沒來?我昨天就發單了!」當時不過才早上九點,而且院方明文規定一般照會四十八小時內抵達,更何況後來才知道那位銀蛋醫師的發單時間是前一天下班時間之後(據說還沒有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蓋章確認),還一副照會醫師只是悠閒地群聚辦公室聊天等候照會單「臨幸」的樣子。真不知道是我們的醫學教育出了什麼毛病,沒教導同行間的相處禮節,還是照會醫師肩負著什麼罪該萬死的原罪。

 

除此之外,還接到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照會單,例如某銀蛋學妹連續兩次照會「 psychologist(心理師)」,看來即使我在第一張照會單末尾寫上「by the way, we are “psychiatrist(精神科醫師)”, not psychologist」,她應該也沒看到吧!不過就現今的醫學教育課程,精神科應該在實習前就已經參觀過了,怎麼還會psychologist和psychiatrist不分呢? 

 

另外,為了避免被誤認為我仇視銀蛋(先說好,我自己也是銀蛋過來人,不會換個位置換個腦袋),我也來列舉幾張住院醫師所發,詭異的照會單吧!

 

案例一、照會單要求照會 psychic doctor(有超能力的醫師)--O.S.如果我有超能力,早去拍X戰警和休傑克曼一起搶錢了,幹嘛還窩在台灣當醫師啊? 

 

案例二、這張照會單更扯了,要求照會 psychotic doctor(有精神病症狀的醫師)--O.S.都有精神病症狀了,這樣的照會醫師還可信嗎?

 

案例三、照會某位主治醫師,想當然爾,還是落到我這個小住院醫師頭上。本來還以為是否因為被照會的個案是該主治醫師的門診病人,結果並不是,而是因為照會醫師在我們科內只「聽過」那位主治醫師的名字而已。

 

案例四、照會內容:此病人不想看精神科醫師 --都說不想看我們了,還發照會單,這也就算了,還白紙黑字地寫在照會單上,無異陷我們於不義啊!

 

案例五、照會個案疑似腦血管病變(中風)--P.S.中風應照會神經內科,而且任何疾病在照會精神科之前,應該先排除身體因素。  

 

 

案例六、這是目前聽過最離譜的,發生在同事的身上,某科未得到病人許可,將她某肢體切除了,病人術後發現自己少了某肢體,情緒低落,請我的同事協助解釋……

 

 

類似上面的例子不勝枚舉,有些會笑中帶淚地處理,有些則是懷著滿滿的「幹」意,再有一些則是和治療團隊溝通看是否非要發照會單不可。不過,在一個月一百六七十張照會單中,這些不過是很低的比例,整體而言,絕大多數還是有發照會單的必要,而且即使是詭異的照會單,有很大的機會還是需要我們關心,只是治療團隊比較難以用正確的表達方式照會而已。  

 

總之,在這三個月的訓練中,看到了許多在受訓前想像不到的個案,也從師長和同事的為人處事上學到許多讓自己的知識更加增長,讓氣度更加恢弘的方式。或許短短九十幾天在行醫生涯中只佔了很短的百分比,但無疑地會是令我相當難忘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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