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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個人在執業生涯的一些心得,希望對於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以下簡稱ADHD)的孩子們相處上的困境有所幫助。

 

(1)感同身受孩子的心智與身體發展尚未成熟,社會歷練也遠遠不及父母和師長,以大人的能力或觀點看待孩子的行為表現並不公平。

 

(2)勿貼標籤注意力的集中與否以及活動力強弱,和身高、體重一樣因人而異。我們現今的社會裡,符合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診斷者占全人類約7%,帶有部份症狀者可能達到2倍之多,既然在全人類已有相當的比例,不應被視為「不正常」或者「有病」。

 

(3)正向看待—孩子本來就有可能會常犯錯、激怒旁人或者無法體恤別人,但是在批判孩子的負向行為之前,先告訴自己絕大多數都不是故意的,如果換個角度看待,這些我們眼中所謂的「錯誤」是不是真的那麼罪無可恕。

 

(4)一視同仁ADHD的孩子,除了個別化的需求,其實同你我一樣,需要的是關心與尊重,卻不希望被另眼看待。如果一舉一動都得被攤在放大鏡下檢視,對於絕大多數的人而言都是難以負荷的壓力。

 

(5)共同參與許多時候,孩子的冷漠是出自於教養過程中,忽略共同參與的重要性,但不表示我們大人可以假藉共同參與的名義,強行要孩子配合自己,應該是要彼此溝通表達清楚,討論利弊得失後再決定策略。善用利害觀點,有時可以減少苦口婆心卻遭到拒絕的挫折。

 

(6)發掘優點不是只有第一名的孩子才值得被重視,認定自己只會被忽視的孩子絕對沒有信心與鬥志。在試著了解孩子的長處之餘,也要適當地引導他們發揮長處的意願。當然,我們也得清楚此舉在於建立自信以及關係,自己關心的是孩子本身,而不是只有他們的強項。

 

(7)簡潔扼要由於注意力持續度較短,ADHD兒童對長篇大論接受度不佳,特別是一頭熱或者帶有情緒的時候,試著簡化我們所想要表達的,字數越少,越容易被聽進去。

 

(8)以身作則國外有句諺語:「孩子通常會做父母親做過的事,而不是父母親教的事。」不管同不同意行為可能會遺傳,我們多少在待人處事,甚至教養子女時重演過去大人對待我們的方式。希望孩子有多好,我們就得努力符合自己的期待。

 

(9)保密原則除非孩子本人以及監護人都已經清楚地瞭解可能的後果,並且同意公開,否則醫學診斷以及就醫過程都屬於個人隱私,未經許可不能透露給他人得知。

 

(10)勿信偏方請相信有科學實證的治療方式,目前有醫學實證的ADHD治療方式只有藥物以及行為治療,而且後者的效果遜於前者。坊間沒有良好醫學證據,價格卻異常昂貴的健康食品或者未經衛生單位認證的另類治療,到最後只會肥了業者的荷包,卻對孩子未必有幫忙。所以,如果一個家庭願意帶孩子接受正規評估與治療,應該要被鼓勵與讚美,身為親友者不應該以不負責任的言論煽動孩子停止治療,以免影響到孩子的學習以及人際關係。

 

~~每一位過動的孩子,可能都是失落記憶,忘了如何翱翔天際的小飛俠,源源不絕的精力,或許只是反映了潛藏在腦海深處,那股企盼重返穹蒼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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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rumiPsyClini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