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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有一個小學三年級的男孩,上課常恍神,東摸西摸,寫作業也不專心,而且常亂發脾氣,和同學動手動腳,帶去醫學中心看兒童心智科,醫師診斷為過動症,建議服藥。可是聽人家說吃管制藥不好,真的除了吃藥以外,沒有別的治療方式了嗎?

 


 

答:如果單純回答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以下簡稱ADHD)除了吃藥以外,是否有其他治療方式,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這些治療方式並不顯著優於藥物治療。就目前的標準治療指引,藥物治療以外的選擇是行為治療(behavioral therapy)。在台灣,臨床實務上有時還會提到人際互動團體治療以及職能治療。

 

1.行為治療:針對孩子的問題行為,予以進行處遇。在選取目標行為(target behavior)時,必須選擇可以改變的行為,並且針對其強度或者頻率,訂定行為治療計畫,並且定時檢討成效以及策略是否適當。經處遇後,目標行為的強度與頻率可能會增加、減少或者持平。而且家長絕對不可以置身事外,不但是監督者,甚至也是參與者。通常行為治療的成效比較緩慢,可以想像成需要多少的努力與練習,才能讓右撇子可以用左手流暢地寫字。

 

2.人際互動團體治療:雖然不在治療準則上,個人認為對於情緒表達與接收,甚至是壓力調適有困難的ADHD孩子相當有幫助。通常是透過遊戲的方式,訓練孩子與能力可能優於自己、和自己差不多或者遜色的其他孩子合作,不只是要一起制定目標,還要能清楚地溝通彼此的需求與觀念,同時一起承擔成功與失敗。有時也會利用座談的方式,讓孩子分享彼此的價值觀,學習如何客觀地看待自己和別人的優缺點,又不流於批評或炫耀。在這種治療裡家長的比重雖然較低,但仍建議積極與治療團隊溝通,並且參加每一次的家長座談會。此外,如果孩子常與其他成員肢體衝突,還是會建議服藥改善衝動控制後再參與活動。然而,提供此類治療的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團隊不多,等候名單長,是較不利之處。

 

3.職能治療:對於合併協調發展障礙或者發展遲緩的孩子,職能治療的功效不容抹滅,甚至可以讓此類孩子的過動症狀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對於未有合併遲緩的孩子成效恐怕有限。坊間不乏復健科醫療院所開立專門給ADHD兒童的團體治療,個人覺得施行方式比較偏向前一項人際互動團體治療,成效應該還是在人際互動、情緒表達以及挫折調適方面。

 

以上為個人所知,本國衛生主管機關許可的非藥物ADHD治療,建議家長多方參觀比較,並且定期追蹤治療成效,方為孩子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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