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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竟然聽到這樣的說法:「心理治療要找心理師,要開藥的才去找精神科醫師。」當然,在過去服務過的醫院也不只一次聽到患者直接挑明要找心理醫師「聊聊」,結果不是對診間簡短的會談時間感到失望,就是覺得心理治療又要另外收費,而且時間得要固定,還不能「晃點」醫師/治療師等諸多限制,又無法在診間馬上滿足所有的需求,最後只丟下一句:「裝肖欸,還以為你們很專業!」。

 

或許是受到過去二十多年來生物精神醫學蓬勃發展的影響,也或許是因為現行健保制度影響,醫院經營者對於心理治療這一塊向來興趣缺缺。甚至連專科醫師訓練課程都棄守了,從「心理治療訓練」變成「心理治療訓練入門」,位階下降,很難避免不會影響到部分訓練醫師對此專業的重視程度。臨床心理師證照需要念完碩士班,並且接受一年實習才可應考,有些精神科醫師可能對於自己僅治療患者數十節,相較於臨床心理師過去的付出感到缺乏信心,即使考過專科醫師,也對心理治療裹足不前。但筆者也見過不少同業無論臨床工作多繁重,還是堅持手上至少保持1到2位長期進行個別治療的個案,並且定期接受督導、參與學會,或者在不公開個案資訊的前提下和同業進行必要的討論,更別提中斷工作,遠赴異鄉學習的求道者,我相信他/她們的付出並不少於大部分的臨床心理從業人員。

 

臨床心理治療絕對不是單靠閱讀期刊與督導,就可以進步,必須仰賴與個案的互動,透過督導與自省時時和過去所學相映證,並且需時常保持靈台清明,內觀自己在治療關係中的定位而非沉溺於移情與共謀中,加上歲月的淬煉,方能有所成。如前言,將生物精神醫學以及臨床心理治療驟然二分,固然是醫院醫療系統的失敗,或者該說是短視近利的操作方式,但對於我等決心深入社區的精神科醫師而言,反而應該讓已經分岔的錯誤重新整合起來哪怕在現今繁忙的工商業社會,求診個案對醫師只有幾分鐘的期待,甚至希望趕快拿藥趕快走人,吾輩還是應該在開立處方之餘,給予必要的評估以及諮商,畢竟有時就算做不足「全套」,但只要多花一分心思,還是可能對個案有所幫助。

 

當然,如果是重大精神疾病或者某些確實不可能逆轉的診斷,藥物應該還是無法避免,但不少文獻都佐證藥物合併心理治療,成效更佳。所以我們精神科醫師在診間能做的,絕對不是只有開藥而已,就算並非國外名校出身或者心理治療學會會員,也切勿妄自菲薄,重新面對自己的天責,並且和個案一同走過屬於彼此的治療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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